廉政建设
纪检监察组召开警示教育月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27
4月26日,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月动员会,安排部署警示教育活动。省纪委监委驻陕西金资纪检监察组组长周乃强主持会议,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公司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严肃认真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关于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深入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传达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观看了《利剑高悬 警钟长鸣——陕西省部分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宣读了公司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周乃强在讲话中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重要方法,要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有效发挥警示宣传教育作用。一是切实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以姜国文、赵开江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珍惜工作岗位,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的重要政治责任。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纪检检查组将集中开展系列警示教育和学习培训,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活动内容,结合纪律作风教育和“五一”“端午”节假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学习纪律要求,持续推进纠治“四风”,确保清廉过节。三是认真严于律己,纪检监察条线干部要深刻认识肩负的特殊使命,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时时处处用“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在纪律作风建设上走到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