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公告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汉中青山工商贸易实业有限公司等12户债权项目及略阳县兴洲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户抵债资产进行处置,债务人分布在汉中市及以下各区县等地区,具体资产明细见下表:
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民币万元
债权资产: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债权本金 | 利息 | 担保措施 | 保证人 | 抵押情况 |
1 | 汉中青山工商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 汉中市洋县 | 600 | 520.30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陕西浩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翟浩栋、王树侠 | 洋县真符路长乐街常乐苑1号商住楼1-3层,面积688.56㎡。 |
2 | 城固县张骞柑桔有限公司 | 汉中市城固县 | 500 | 746.22 | 抵押 | 城固县泛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城固县博望镇桔园路南段西侧泛亚小区3号楼处房产临街一层商铺,面积494.05㎡。 |
3 | 汉中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汉中市城固县 | 435.54 | 444.37 | 抵押 |
李勇君、何安生、杜俊侠、李友兰
| 汉江路腾龙小区办公楼一栋1-5层,面积622.05㎡;汉江路北段利民小区B号楼房产,面积110㎡。 |
4 | 汉中天天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市南郑区 | 1188.64 | 1601.18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汉中天天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张少斌、吴艳
| 南郑县汉山镇草堰村房屋面积6643.10㎡,对应土地面积16654.04㎡及附属物、机器设备。 |
5 | 汉中宏玮食品有限公司 | 汉中市洋县 | 270 | 50.25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汉中宏玮食品有限公司、董超、白玉梅、高双荷 | 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城东天宁寺桥头房屋面积5568.6㎡,对应土地面积16266.74㎡及附属物。 |
6 | 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汉中市宁强县 | 1093.17 | 166.01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张明耀、袁文娇、曹明合 | 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何家院村(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房屋面积7348.31㎡,对应土地面积19686.76㎡, |
7 | 汉中天杰电力机具制造有限公司 | 汉中市汉台区 | 239 | 60.77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汉中天杰电力机具制造有限公司、汉中天杰电力机具制造厂、李刚、宁光黎 | 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石门路房屋面积1780.06㎡,土地面积5246.70㎡。 |
8 | 汉中百隆现代实业有限公司 | 汉中市南郑区 | 167 | 30.46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百隆众鑫实业有限公司、王小涛、蒋少薇、王亚军、张建平、蒋少鹤 | 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幸福北路百隆时代广场临街一层123号商铺,面积158.21㎡。 |
9 | 汉中市泰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汉中市汉台区 | 630 | 173.27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汉中市泰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浒、张宝玲 | 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光辉社区龙亭路西侧、逊志路北侧光辉社区C2区5号商业楼1层B1-B8号营业房、C2区6号商业楼1层C5号和C7号营业房,面积828.63㎡。 |
10 | 汉中益恒通商贸有限公司 | 汉中市城固县 | 274.19 | 97.60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陕西汉中亿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肖万春、李海燕、强博、李杰、白小琴、强荣安、井小宁、孙大鹏、杨仙凤、杨瑜、安东燕、谢新明、孙燕维 | 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西环一路北段亿腾时代广场5号楼2层,面积1276.81㎡。 |
11 | 陕西升雄机电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汉中市城固县 | 540 | 199.99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汉中市远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升雄机电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雷保元、张素娥 | 城固县柳林镇草寺村土地面积13020.06㎡、A3号车间面积9603㎡。 |
12 | 汉中天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 汉中市汉台区 | 934.14 | 598.43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汉中天利达实业有限公司、程飞、胡红娟、张小峰 | 汉台区滨江路北侧汉中北侧汉中茶城A座5层,面积1363.90㎡。 |
抵债资产: | |||||||
抵债资产名称 | 抵债金额 | 抵债资产相关文件 | |||||
1 | 略阳县城关镇狮风路中段兴洲国际酒店商住楼中一层 108号 、116号、119 号、 122号、128号、129号商铺房 | 373.82 | 执行裁定书(2016)陕0727执267号之一 |
上述债权及抵债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债权标的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公告日为7个工作日;债权标的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公告日为10个工作日;债权标的在5000万元-10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公告日为15个工作日;债权标的在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公告日为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同上述公告有效期,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李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916-8111905
电子邮件:liqiang02@snfamc.com
公司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一路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2F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16-811190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ougehua@snf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资产信息请咨询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