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韩城市城市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等5笔债权项目进行处置,债务人、保证人主要分布在韩城市地区,具体债权明细见下表: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地区

基准日

截止基准日债权总额(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措施

保证人

1

韩城市城市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韩城

2022年11月29日

140906205.80

保证

韩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门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韩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韩城

2022年11月29日

127006422.86

保证

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门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韩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韩城

2022年11月29日

127748092.13

保证

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门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黄河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韩城

2022年11月29日

11159223.71

保证

韩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门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韩城

2022年11月30日

14427182.92

/

/

合计




421247127.42



上述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债权标的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公告日为7个工作日;债权标的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公告日为10个工作日;债权标的在5000万元-10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公告日为15个工作日;债权标的在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公告日为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同上述公告有效期,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李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29-81158083

电子邮件:liqiang02@snfamc.com

公司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一路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2F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9-8668073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zhouquan@snf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资产信息请咨询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